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广东中山:社会组织可申报扶持发展专项资金

发布时间:2014-04-11 热度:157

      来源:南方都市报


     


日前,中山正式启动2014年“益路同行·助力民生”扶持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治理活动。即日起,社会组织可申报该扶持发展专项资金,2014年社会组织扶持发展专项资金安排300万元,专项资金资助金额原则上为该项目经费预算总额的50%,最高不超过10万元人民币,具体资金分配根据项目申报和评审结果决定。


申请条件:前两年年检合格


据悉,至2014年3月底,全市在民政部门进行法人登记(不含备案登记)的社会组织达1851个,其中社会团体497个,民办非企业单位1354个。2012年市政府批准中山设立社会组织专项扶持资金,2012年批准设立的扶持发展专项资金,2013年开始第一次接受申请,小榄镇商会等42个社会组织申报的项目获批,分别给予5万元-10万元的资助。而2014年则是第二年接受申请。


民政部门介绍,凡在中山市民政局登记成立,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,法人治理结构健全,内部管理和监督制度完善,具有独立的财务管理、财务核算和资产管理制度,有健全的工作队伍和较好的执行能力,并在申报专项资金前两年年检合格,因成立时间不足而未能连续参加最近两个年度年检的,应自成立以来无违法违规行为,满足以上条件的社会组织均可申报该扶持发展专项资金。


资助最高不超过10万元


民政部门介绍,2014年社会组织扶持发展专项资金安排300万元,主要围绕市委市政府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的部署,以无偿资助项目的形式,重点资助几大方面:一是行业协会开展的推动行业创新、引领产业转型升级、创建区域品牌、促进招商引资、承接政府职能转移等项目;二是异地商会面向异地务工群体提供的志愿互助、社区联谊、扶危济困、技能培训、就业辅导、情绪疏导、调节矛盾等公益服务项目;三是公益服务类社会组织开展的扶老、助残、救孤、济困、社区服务、救灾救助、社会福利以及为失能、失独、孤寡、单亲家庭、城市流动人口等特殊人群提供生活和权益保障的公益性项目。专项资金资助金额原则上为该项目经费预算总额的50%,最高不超过10万元人民币,具体资金分配根据项目申报和评审结果决定。


[申请流程]


符合条件的社会组织可登录“中山市民政信息网”(HTTP://W W W .ZSM Z.GOV.CN)下载并填写申报材料后于4月30日下午5:30前,将申报材料纸质及电子文档报市民政局三楼社会组织综合执法科,逾期不予受理。咨询电话:88334163 88267801。


申报材料需统一使用A4纸打印或复印,按顺序装订成册(一式二份),并加封面和目录(需编页码),同时,将所有申报材料扫描成电子文档。